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是由文化和旅游部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水平特色大学,是一所以外语为主体、旅游为特色,多学科协同发展的著名高校。学校是周恩来总理亲自提议于1964年10月成立。建校以来,学校始终秉承“中外人文交流”使命,以服务国家战略和首都发展为己任,以“融中外、兼知行”为办学理念,坚持内涵发展,强化交叉融合,致力于培养“多语种复语、跨专业复合”、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商学院是在北京市教委关于市属高等院校要国际化的办学方针指导下,于2013年7月成立的学院。目前商学院有市场营销和财务管理两个本科专业,有企业管理和会计学两个学术硕士点,设有MPAcc和MBA两个专业硕士点。其中企业管理为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财务管理专业是国家级双一流专业,市场营销专业是北京市双一流专业。商学院的师资队伍是北京市人才强教学创新团队,在校计划内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500多名。
一、MPAcc项目特色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会计专业硕士(MPAcc)学位以服务国家战略和首都需求为导向,坚持“融中外、兼知行”的人才培养理念,坚持“通语言、精专业、融文化”的国际化办学特色,面向出海企业人才需求,打造师资国际化、学生国际化、体系国际化的高级财务人才培养基地,培养具有过硬政治素质、恪守学术道德与职业道德、拥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与创新精神,具备国际视野、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合作精神,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具有数据洞察力、战略决策力和跨文化领导力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的全球胜任力会计人才。该项目具有以下培养特色:
01.跨文化交流
邀请海外机构高管、海外高校教授来校讲座,丰富学生国际化视野,提高学生专业化素养。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并体现培养特色,在部分专业课的教学中也会采用双语或全英文的方式开展。
02.产业实习基地
与多家企业、知名会计师事务所联系紧密,并共同建立了北二外会计与财务人才培养基地、实习基地。与致同、信有中和、瑞华等多家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长期的实习合作关系。在平时的课程设置和培养中,MPAcc教育中心注重对学生专业素质与实践能力的综合培养,组织学生参加全国案例大赛、尖烽时刻全国商业模拟大赛等比赛、职业能力培养训练专题活动等,以提升学生的专业综合竞争力。
03.小语种+会计
依托商学院会计学科强大的师资队伍、学校雄厚的外语资源平台、与一带一路沿线23个国家杰出商学院联合创立的“丝绸之路商学院联盟”,旨在培养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跨国经营与竞争、能够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会计与财税人才。通过法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第二外语选修课,提升学生小语种学习能力,拓宽学生国际视野。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应于2026年复试资格审查时向学校研招办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1. 网上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学校收集考生个人信息仅用于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等环节。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研招办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2)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2. 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确认,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初试
(一)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8:30—11:30,14:00—17:0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科目详见《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2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考试时,考生按考点要求携带考试所用文具,我校所有初试科目均不得使用任何类型计算器。
(三)初试成绩查询时间和办法,预计将在2026年2月中下旬对外公布(具体时间以学校研招网通知为准)。
五、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1.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时间、地点、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招网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6年4月底前完成。
3.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4. 复试前须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5.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无须加试。
6. 会计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 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8.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研招网公布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
(二)体检
我校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录取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方能被录取。
2. 复试成绩均合格的,按考生初、复试的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3. 学校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成绩和总成绩计算方法与普通计划相同专业(方向)考生相同,全校该专项计划所有参加复试考生按总成绩高低单独排名,确定录取名单,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限,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 学校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预计为2026年6月上旬左右,具体视工作进程而定。
我校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六、学制
(一)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二)授课时间:全日制为周一至周五、非全为周末。
(三)学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制均为2年。
七、接收推荐免试生
(一) 2026年会计硕士专业接收推荐免试生的人数等信息详见我校2026年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推免生的考生所在高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可以开展硕士推免生工作的高校,且考生本人已获得推荐资格。
(三)具体申请程序及方法于9月中旬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至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八、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
会计(全日制)30000元/年/人,会计(非全日制)40000元/年/人,于每学年年初缴清。
(二)住宿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00元/年/人(住宿费用根据实际安排住宿情况,按照相应标准收费)。
(三)奖助学金
1.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面向我校在校全日制研究生,目前分为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学金的等级划分及奖励金额标准详见《学生手册》。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所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补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按10个月发放。
3.综合采取临时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减免学费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4.非全日制新生奖学金
会计专业硕士(MPAcc)非全日制一志愿新生奖学金:一等 20000元(不超过一志愿新生报到人数的5%),二等 10000元(不超过一志愿新生报到人数的10%),三等 3000元(不超过一志愿新生报到人数的25%)。(具体政策以商学院MPAcc教育中心最终发布政策为准)
(单位:元/人)
九、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会计专业硕士培养地点为学校朝阳校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协助安排住宿。
十、毕业就业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会计硕士研究生,通过规定的课程考核或者修满相应学分,完成学术研究训练或者专业实践训练,并通过学位论文学术规范行为检测后,准予毕业;通过学位论文或者规定的实践成果匿名专家评阅和答辩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表明学位申请人达到下列水平的,授予硕士学位:
(一)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二)专业学位申请人应当具有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能力。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档案不转入我校,录取前须与学校、定向就业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须按协议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档案必须转入我校。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协议。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因未按规定签订定向协议或擅自变更就业方式导致的录取资格取消等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二)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十二、其他
(一)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不与任何考研辅导机构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所有关于招生、报名、初试、复试、录取等方面问题,请直询中心获取权威解答。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等上级部门和相关文件精神,执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在考生初试、复试录取等各个阶段相关信息,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招网及时公布公示。
(四)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准。
(五) 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网址: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5/moe_778/s3261/202509/t20250918_1413836.html),了解报考流程、知晓自身责任。
十三、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10-65772180
网址:https://mpacc.bisu.edu.cn
电子邮箱:mpacc@bisu.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定福庄南里1号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知行楼205室
邮政编码:100024
注: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商学院MPAcc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商学院MPAcc教育中心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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